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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单位—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

时间:2018-03-12  小编:昆明现代科技学校
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建制,亦称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。2011年5月,公安部给我总队军政主官高配为副军职。总队下辖3个副师级支队(杭州、宁波、温州)、8个正团级支队,以及总队培训基地和医院2个正团级直属单位,106个消防大队, 5个特勤大队,187个执勤中队(其中14个特勤中队),总队机关设有司令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和18个处室,主要担负着行政执法、刑事司法、灭火救援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多重职责。
   解放初期是浙江消防从无到有发展起步的第一个历史时期。1949年5月,杭州市军管会接收国民党警察局消防队,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浙江省第一支人民公安消防队——杭州市公安局消防队,当时只有1辆消防车、1辆运输车。
   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,浙江消防进入了发展的跨越期。1983年,全省消防部队正式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序列,既是武警部队的组成部分,又属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,接受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双重领导。同时,全省地方行政编制的职业制消防干警转为现役军人。1986年,全省消防部队各类消防车已增至315辆。
    进入新世纪,浙江消防再次实现重大跨越。消防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高度重视,消防力量增长较快,车辆装备进一步改善,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。目前,全省消防部队有官兵6300余人,拥有各类执勤消防车1276辆,各类器材装备22.2万件(套),全方位发挥了消防部队快速反应、应急救援的“尖刀”作用。
    追溯浙江消防的历史,是一段与新中国共同成长、共同前进的经历。在一次次的跨越中,浙江消防不断发展壮大;在一次次的跨越中,浙江消防保障民生,护航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现,“忠诚可靠、服务人民、竭诚奉献”是人民卫士的本色;敢打硬仗、善打硬仗、勇于牺牲,是攻坚“铁军”的真实写照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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