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》,我们结合往年中考招生政策,带您一起看2019年招生变化……
一、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
2019年,全市初中毕业生68288人,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67000人,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8.1%以上。
其中,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000人,比2018年增加1000人,普高毕业生人数为36760人,净增学位6240人;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4000人。
二、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
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,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。
考试时间及科目:
2019年6月28、29、30日组织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学考试;
7月1、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;
体育科目考试在4月30日前完成;
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。
三、调整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
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调整为:省外和省内其他州(市)户口,在昆明市初中就读,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,均可享受就读地县(市)区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待遇。
取消原来的:“学生在昆三年就读及学籍和父(母)在昆三年职业、住所、社保及《居住证》”等条件。
四、调整优化普通高中招生模式
主城五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,由原来的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调整为: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种方式录取,郊县(市)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仍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录取。
同时,对招生批次、录取阶段、填报志愿和录取名额分配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。
(一)调整招生批次和录取阶段
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由原来的三个批次调整为四个批次:
提前批次为“民族班”“阿诗玛班”“郊县班”“空乘特色班”和外语类学校录取;
第一批次为一级一等高(完)中录取;
第二批次为其他一级高完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;
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(含民办)录取。
主城五区一、二、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由原来的两个阶段调整为三个阶段:
第一阶段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;
第二阶段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;
第三阶段为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录取。
(二)改变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
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在“昆明市学考网”(www.kmzky.cn)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,采取“估分填报志愿”和“见分征集志愿”两种方式填报志愿。
1.估分填报志愿:7月6日—10日,县(市)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。
2.见分征集志愿:主城五区第一、二、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公费生时,每一批次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,组织一至二轮见分征集志愿填报,每轮征集设置2个平行志愿,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填报征集志愿学校,并到县(市)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信息确认。
(三)调整公办学校招生志愿录取名额
主城区第一、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,第一阶段统招择优生录取名额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5%和50%,定向择优生录取名额均为招生计划的50%,公办学校安排招生计划的5%,作为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,第一阶段估分志愿录取后,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也纳入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。
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,第一阶段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80%,安排招生计划的20%,作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。
(四)调整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
主城区一级高(完)中(含同批次录取学校)招收定向生指标分配,由原来的高中学校按6个片区划片范围分配名额到初中学校,调整为将主城区初中学校合并组合为28个单元,高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到各个单元。